“报”文化与现代法治的暗和与分殊
主 讲 人 :李拥军 教授
活动时间:05月13日19时30分
地 点 :文科楼A655
讲座内容:
“报”是中国人的重要行为方式和交往原则。法存在的基础和价值在于对人类基本正义的维护,而“报”中所体现的对等性,是人类正义的基础,是人性的基本要求,因此维护这种对等性是法律正义的基本内容。“报”是契约、惩罚、责任、反报等法律机制产生的理论渊源。从“国家—社会”分野的角度看,在社会层面运作的“报”对法治不但是无害的,反而在很多情况下是有益的。当“报”发生在公共领域,也即在私人领域发生馈赠而需要以公共资源来回报时,制度就被破坏,腐败随之发生。为了维护法治的正常运作机制,应该主要防范发生在公共领域的“报”对正式制度的破坏以及对公共资源的侵蚀。
主讲人介绍:
李拥军,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吉林大学匡亚明学者卓越教授,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,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,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,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。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、司法学、法律文化学。
发布时间:2024-05-13 08:56:39